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19年9月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张坂镇玉前村防洪排涝整治工程)
时间:2019-09-03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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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张坂镇玉前村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公示时间:2019年9月3日—9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张坂镇玉前村防洪排涝整治工程
二、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前村
三、 建设单位: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301号)
五、项目概况:
“张坂镇玉前村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前村,系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267.58万元,新建排洪通道起点接海湾大道市政排水管网,沿现有玉前村村道,末端接入旧渠,长约328.7m。旧渠整治长0.935km,现有旧渠位于八仙过海旅游项目一期东侧,止于玉前村挡潮闸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淤整治,暗涵改明渠,沿线渠系建筑共16处(人行交通桥14座,排洪闸2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收集,不外排。
2、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粉尘污染,执行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3、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
4、固废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方和建筑垃圾按照《泉州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置。
5、项目施工结束后采取建设草坪护坡、生态护坡等减少水土流失的措施。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建设单位于2019年8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站上(http://www.fjhb.org/portal.php?mod=view&aid=25802)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群众来电来信投诉。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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