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审批文号:泉台管环审〔2019〕46号
审批时间:2019年8月2日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溪庄村
建设单位:福建汀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95-27399958 27398830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附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福建汀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混凝土40万m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泉台管环审〔2019〕46号)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