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2019年7月2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汀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混凝土40万m3项目项目)
时间:2019-07-25 15:07 浏览量: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年产混凝土40m3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示时间:2019725日—81日(5个工作日)。

二、 项目名称:年产混凝土40m3项目

三、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溪庄村

三、 建设单位:福建汀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四、 环境影响编制单位: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福建汀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混凝土40m3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溪庄村,主要从事混凝土搅拌,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用地面积11500m2,总建筑面积5500m2,职工人数50人,全部不住厂,年工作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年产混凝土40m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净化后回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指标参考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等级标准)后,汇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

①有组织排放粉尘

项目设计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粉料筒仓粉尘自带脉冲滤袋式除尘器处理,项目颗粒物执行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2标准。

②无组织排放粉尘

项目厂界外无组织粉尘执行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3标准。

③食堂油烟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拟设置的油烟净化设备处理,通过专用排烟管道至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规定。

3、噪声环境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沉淀池的泥渣交给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食堂废弃食用油脂由密闭收集容器并交由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收集单位回收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7399958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3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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