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坂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2-07 17:28 浏览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坂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张坂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泉台管经审〔2021〕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下宫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663.52平方米(约10亩),总建筑面积787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5层的集办案、公共服务、业务保障等业务技术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大楼2266.86平方米,1栋6层后勤配套楼3070.6平方米,1栋1层附属楼420.03平方米,1栋1层设备用房119.2平方米以及地下室199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47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663.52平方米(约10亩),总建筑面积7870.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5层的集办案、公共服务、业务保障等业务技术功能为一体的综合大楼2266.86平方米,1栋6层后勤配套楼3070.6平方米,1栋1层附属楼420.03平方米,1栋1层设备用房119.2平方米以及地下室199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47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 7870.44m2,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2.7米,檐高19.95m,最大单跨跨度8.05 m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 7870.44m2,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2.7米,檐高19.95m,最大单跨跨度8.05 m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822655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3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8日08时00分2023年03月01日10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2月28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执行《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 》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或③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 号、泉 发改〔2022〕3 号、泉建筑〔2020〕26 号、泉建筑〔2020〕68 号、泉建筑〔2022〕24 号以及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账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5273010010009099601005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3月0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南北大道999号,邮编:362122

电子邮箱:/

电  话:18150517207,传真:/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安县螺阳镇惠安建筑业发展中心1号楼705室,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qzcxzj@126.com

电  话:15060853804/27821888,传真:0595-87312583

联 系 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

联系电话:0595-273966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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