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北路(杏秀路-海山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7-19 10:27 浏览量: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编号泉台招字【2022】第10 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北路(杏秀路-海山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泉台管经审[202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北路(杏秀路-海山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始于现状杏秀路,路线自西向东延伸,与东经一路、东经支二路、杏经二路相交后,止于海山大道,道路全长约1.2千米,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规划红线宽度5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备工程等市政配备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红线图为准;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49169.4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8842.5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内容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涵洞工程、给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备工程等市政配备工程的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2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2018年10月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的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 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道路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城市道路等专业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范围内总造价在8000万及以上、道路总长度在1.2公里及以上的道路且等级标准为城市主干道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  7     18   9 时 00 分至2022 年  8   

   11   1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 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  8    10  170000(北京时间)前到账;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泉台招字【2022】第10号);或(2)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投标电子保函管理规定>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 8  11  10   00  00 秒,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quanzhou.gov.cn 

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或远程进行签到及解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或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60 分钟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 CA 数字证书一致)现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或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解密操作。 

7.2.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省住建厅通知,为了有效的减少人员聚集,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改由本单位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用本。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技术文件,其他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 60% 计取(最终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基数)。其中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人民币8842.54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人民币 169.4424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注:本项目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评审报批文件)、概算(含概算评审报批文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等,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0%计取(咨询服务费计费额为经发改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发包人已另行委托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该费用自发包人应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 

8.2. 本勘察工程项目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标准的 40 %(中标费率)计取,最终以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价进行结算。《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总则第1.0.12及1.0.13条款不予计取费用,已包含勘察人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该勘察费已包含勘察人完成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内容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充勘察(除工程设计变更原因外)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3.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费用及各阶段成果文件评审会务费、后续设计服务及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等产生的费用等,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若项目暂缓实施两年以上,进度款支付根据已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大创商厦7层,邮编:  362200   

电话:  0595-27559185  ,传真:     /       

联系人: 魏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 SOHO 2326室 ,邮编:  362000  

电话:  0595-28907583、15880891833  ,传真:  0595-28907583   

联系人:    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子账号:152730100100090996010040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 

电话:0595-2739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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