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泉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各申报人申报、各乡镇推荐基础上,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评审标准,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23人。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3日至10日(7天)。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内以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文广旅游科反映。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并及时反馈。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保护投诉者信息的安全和秘密。
联系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三楼306室
邮政编码:362122
联系电话:0595-27398857
电子邮箱:ts27398857@163.com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公布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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