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库便函〔2020〕387号)要求,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管理,我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通知要求,不断加快我区中央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确保中央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我区通过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共收到直达资金46466.17万元。在直达资金下达方面,收到的直达资金指标已下达分配45908.87万元、下达率98.8%。在直达资金支出方面,已支出44002.56万元、进度完成94.7%。主要投入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领域,分别支出23263万元、14433万元、1846万元、939.3万元,支出率分别为100%、100%、97.3%、68.6%。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督促相关部门执行进度。督促和协调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抓紧推进项目招投标工作,并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切实提高资金支付比率。
2.强化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资金分配口径,制定细化资金分配方案,尽快将惠企利民的补贴拨付到最终受益对象。
3.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指标登记和数据导入等情况进行全流程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并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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