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民生保障局决算说明
部门财政决算
时间:2018-08-01 09:27 浏览量:

 
2017 年度泉州台商投资区
 
  民生保障局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4-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4-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4-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4-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4-5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4-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4-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4-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4-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4-11  2017年度部门专项(一次性项目)绩效自评表

    4-12  2017年度部门专项(一次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17年度部门民生保障局决算说明

 

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泉台管财[2018]147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科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业务科室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的安排。

2、协助业务科室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讲稿等文字材料,负责审核各种文、函、电及决定。

3、负责文、函、电的收发、管理归档、清退等文秘事务。

4、负责印鉴管理、使用和机关保密工作。

5、协助业务科室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工作,收集统计有关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的信息数字,提出建议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员考核、晋升、奖惩、任免、政审等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与其他部门、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

8、负责归口管理单位的行政监察工作。

9、组织机关政治学习、制定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负责单位的统计、财务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民政事务与老年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区内民政事务综合服务;

2、组织实施和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会福利。

   (三)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2、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公费医疗的业务管理工作;

3、经办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业务。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部门的主要职责:

 1、承担着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疾病预防控制等公益事务和卫生监督工作;

2、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性检测检验任务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公共场所等建筑项目卫生学审查与验收、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等工作。

(五)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妇幼保健院)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管理及上环、取环、人流、结扎“四术”等计划生育服务;

2、负责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3、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六) 行政审核审批科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办理助产技术及妇科病筛查项目,终止妊娠与结扎手术项目,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书,护士首次注册、再次注册(延续)、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注册;乡村医生注册;医疗机构设置、执业登记、执业许可证校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申请、变更、年审、延续、补发注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申请、补证、变更、换证;新、改、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及使用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批等;依法办理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收养生育情况证明、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等。

(七)城市管理考评中心部门的主要职责:

1、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区爱国卫生工作;制定全区爱国卫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积极推进环卫体制改革,提高全区环境卫生水平。

3、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之家、卫生村、卫生单位活动;制定各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完善环境卫生管理监督机制,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执法工作。

4、负责组织全区城乡开展除“四害”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防治疾病、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5、规划、部署全区的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们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增强人们的文明意识和健康意识,促进文明新区的建设。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计生科部门的主要职责:

1、编制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年度计划,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并组织实施。

2、依法管理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把关和技术服务。

3、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计生责任制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九)卫生科部门的主要职责:

1、拟定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全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设备和医疗服务要素实行准入制度并进行监督管理。

3、依法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疗事故的签定申请和前期处理。

4、指导监督医院感染的控制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护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2017部门包括8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民生保障局

行政

9

9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事业

15

13

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事业

5

4

城市管理考评中心

事业

9

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

10

9

妇幼保健院

事业

15

13

洛阳卫生院

事业

52

46

东园卫生院

事业

103

97

张坂卫生院

事业

53

49

百崎卫生院

事业

26

25

区医院

事业

157

139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民生保障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区内卫生、民政、劳动、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负责涉老工作;负责机关公积金管理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抓民政谋福利,充分发挥基本民生保障作用。

(二)抓双拥维权益,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三)抓老龄添福祉,全面落实助老惠老政策。

(四)人口计生工作:抓残联助平等,稳步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强化依法行政,抓好“五大工程”; 强化利益导向,发展计生家庭

(五)环境卫生工作:我区在市“美丽乡村”环卫考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全年共获得12次第一名,综合成绩第一名。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4884.93万元,本年收入24740.20万元,本年支出24262.8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0.30万元,结余分配303.6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338.86万元。

(一)2017年收入24740.20万元,比2016年收入决算数增加1713.42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414.9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3928.53万元。

2.事业收入8523.53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51.76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749.97万元。

(二)2017年支出24262.89万元,比2016年支出决算数增加2638.09万元,增长1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3551.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11.79万元,公用支出10139.79万元。

2.项目支出10711.3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09.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30.36万元,下降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1594.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857.31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减少了乡镇计生事业费补助款用于增加其他专项五大工程及基层计生工作者工资等专项费用。

(二)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3.7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20.47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医疗系统人员经费等调整至其他科目。

(三)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179.5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0.33万元,增加3.54%。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数增加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增加。

(四)2100201综合医院259.4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626.48万元,减少71%。主要原因是对区医院补助减少。

(五)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35.8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2.10万元,增加22%,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卫生保洁奖补专项工作经费。

(六)2100302乡镇卫生院2728.9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85.19万元,增加48.01%,主要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应急物资购置增加、医疗设备更新补充、人才培养及招聘工作增加等。

(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18万元,增加194%,主要原因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量增加。

(八)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24.5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24万元,增加235%,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医药业务增加及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九)2100405应急救治机构28.5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57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治服务水平提升及业务增加。

(十)210040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41.7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5.39万元,减少35%,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十一)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85.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2.33万元,增加156%,主要原因是提升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及产期筛查服务及扩大两癌筛查人数。

(十二)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120.0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6万元,增加87%,主要原因是计生服务站业务增加。

(十三)2100101行政运行11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7.24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十四)2100406采供血机构25.8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31万元,增加124%,主要原因是无偿献血人数增多。

(十五)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1.2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加6%,主要原因是卫生除四害能力水平提升。

(十六)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7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0.29万元,减少89%,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转移用途于其他计生项目。

(十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98.8万元,较2016年增加98.80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款增加。

(十八)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2.84万元,较2016年年增加22.84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增加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款。

(十九)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8.03万元,增加243%,主要原因是其他医疗卫生计生业务院前急救网络日常运行经费及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医疗机构收受红包专项调查和举报奖励业务增加等。

(二十)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区里扶贫整体能力提升。

(二十一)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47.07万元,较2016年减少13.37万元,减少22.12%,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及农房保险的费用减少。

(二十二)2200218海岛和海域保护75.42万元。较2016年增加10.41万元,增加16.01%。主要原因是海漂垃圾治理服务提升及海岸带环卫业务增加。

(二十三)2200299其他海洋管理事务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十四)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2.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9.77万元,增加47%,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十五)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40.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3.40万元,增加11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增多。

(二十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17万元,较2016年增加52.17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十七)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2.80万元,减少99.96%,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二十八)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5.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3万元,减少0.5%,主要原因是老年活动设施补助款减少。

(二十九)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97万元,较2016年增加14.97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多。

( 三十)2010408物价管理10.56万元,较2016年增加10.56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支付特困失能老人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三十一)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0.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加74.46%,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医疗补助款提高标准。

(三十二)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0万元。较2016年增加61.10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支付特困老人、贫困残疾人、计生困难户、离休干部、特困低保对象、特困军属、企业困难职工等相关对象的春节慰问金。

(三十三)2070305体育竞赛0.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减少44.50%,主要原因是环湾自行车赛事的活动经费减少,支付环湾赛环境整治费用。

(三十四)2080101行政运行345.1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2.60万元,减少10.43%,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三十五)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6.55万元,较2016年增加6.55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

(三十六)2080110劳动关系和维权0.8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加20.27%,主要原因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市场运动费用增多。

(三十七)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8万元,较2016年增加1.48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费用。

(三十八)2080204拥军优属24.1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减少2.22%。主要原因是“春节”、“八一建军节”拥军活动经费,支持驻区部队建设经费等支出。

(三十九)2080205老龄事务664.8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7.80万元,减少9.52%。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十)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50万元。较2016年增加2.50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2017年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
(四十一)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4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 17.60 万元,减少 88% 。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四十二)2080805义务兵优待345.45万元。较2016年减少3.68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立功奖和高学历士兵奖励金的对象减少。
(四十三) 2080806 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 9.01 万元。较 2016 年减少 25.03 万元,减少 73.53% 。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

(四十四)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790.32万元。较2016年增加487.85万元,增加161%。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对象和重度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对象增多,标准提高。

(四十五)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153.18万元,较2016年增加32.79万元,增加27.24%。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离退休人员安置补助金和40%精简下放、军队无军籍、地方退休、遗属补助人员增多。

(四十六)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15.62万元。较2016年减少38.17万元,减少15.04%。主要原因是精简下放、军队无军籍、地方退休、遗属补助人员的科目调整。

(四十七)2081001儿童福利13.86万元。较2016年减少6.96万元,减少33.43%。主要原因是符合领取孤儿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农村孤儿对象减少。

(四十八)2081004殡葬9.51万元。较2016年增加0.81万元,增加9.31%。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的对象增加。

(四十九)208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18万元,增加131%,主要原因是残联日常工作经费增多。

(五十)2081104残疾人康复15.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1.44万元,减少67.48%,主要原因是减少光明行动补助资金支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科目调整。

(五十一)2081105残疾人就业和扶贫243.3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95万元,增加12.97%,主要原因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增多。

(五十二)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62.1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7.97万元,增加134%,主要原因是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经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增多。

(五十三)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加33.36%,主要原因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五十四)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减少58.10%,主要原因是符合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对象减少。

(五十五)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1.1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68.56万元,减少45.54%,主要原因是符合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条件的对象减少。

(五十六)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64.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减少0.4%,主要原因是业务减少。

(五十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6.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15.56万元,减少36.62%。主要原因是符合领取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减少。

(五十八)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2.4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4.53万元,减少73.55%。主要原因是“三无人员”救助的业务减少。

(五十九)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7.69万元,减少69.32%。主要原因是残疾人联络员工资专项的科目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747.07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59.80万元,增长75%,具体情况如下:

(一)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346.6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74.74万元,增加71.05%。主要原因是用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费用、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垃圾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奖励金、农村卫生保洁奖补专项工作经费增多。

(二)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609.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543.48万元,增加821%,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养老及救助服务资金、低保家庭安居房补助资金和乡镇敬老院补助资金增多。

(三)2120902城市环境卫生414.8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较少96.20万元,减少18.82%,主要原因是环境卫生专项经费、环境卫生督查经费增多。

(四)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11.47万元,较2016年增加11.47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区医院建设资金及设备补助、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增多。

(五)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7.32万元。较2016年增加267.32万元。2016年该项目未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敬老院建设经费和垃圾收集站建设经费。

()21210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9.6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拆迁工作需要,项目增加。

(七)2290400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44.08万元,较2016年增加15.67万元,增加55.16%,主要原因是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金和临时价格补贴增多。

(八)2296003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78万元较2016年增加7.78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环湾自行车赛活动经费和老年人体育健身运动会活动补助经费。

(九)2296006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29万元,较2016年减少8.48万元,减少86.80%,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和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资金的科目调整。

(十)2296013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4.42万元较2016年增加34.42万元,2016年未有该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款。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3.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1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21.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6万元,同比2016年度下降73.5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88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区管委会统一安排的出国出境公务活动。2017年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上年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下降72.1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费用。参加管委会统一安排的出国出境公务活动,本局未组织出国出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与上年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78.65%,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2.3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上级对口部门检查、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0批次、接待总人数298人。与上年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75.57%,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费用为列支往年挂账。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03.49万元增加55.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30%。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较多,增加日常办公开支。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开展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涉及30个专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银铃安康工程”8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二)低保对象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三)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四)老龄工作日常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五)老龄事业发展专项配套引导资金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六)民政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七)特困失能老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八)为我区贫困老人购买信息化服务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九)镇村两级老协会会长工作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十)卫生专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8分,等级优秀。

(十一)临时救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6分,等级优秀。

(十二)农村低保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6分,等级优秀。

(十三)农村五保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6分,等级优秀。

(十四)无力参保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十五)残联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十六)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十七)地方退休、遗属、精简退职40%人员定补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十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十九)计生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二十)军转离休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8分,等级优秀。

(二十一)老干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二十二)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二十三)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二十四)双拥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二十五)新农保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2分,等级优秀。

(二十六)义务兵优待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二十七)镇村两级涉老办工作补贴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7分,等级优秀。

(二十八)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二十九)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及农房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93分,等级优秀。

(三十)自主就业退伍士兵地方经济补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100分,等级优秀。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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