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该局通过特种设备监管平台,摸排出全区截至2025年底使用年限将满15年的在用未评估老旧电梯共43台,涉及20家使用单位,并针对摸排情况,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监”“检”联动,共同推进
联合市特检院,通过现场检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向相关老旧电梯使用单位宣传老旧电梯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及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共同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已对11家老旧电梯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后续将全面覆盖,引导使用单位与市特检院签订评估协议,并由市特检院开展评估工作。


持续跟进,整改到位
该局持续跟进老旧电梯评估进度,对于已评估完成的电梯,将根据特检院的评估报告,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到位。对于已使用超15年仍未进行评估的老旧电梯,将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办理停用,并进行评估或者更新改造。
《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项目,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
(一)电梯使用年限达到十五年的;
(二)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的;
(三)故障频率高,影响电梯正常使用的。
请各电梯使用单位关注电梯运行情况及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将满十五年前及时申报老旧电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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