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台消警〔2024〕10号
美容产品消费警示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不少消费者热衷于美容消费,往往被“美白”“祛斑”“补水”等产品功效所迷惑,未仔细查看产品,盲目相信功效,导致使用后皮肤出现不适,严重的甚至造成毁容,有些消费者未经核实就签订美容合同,导致出现纠纷后难以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机构推荐的美容产品时,应该对选择的产品有所了解,如注意查看产品是否有合格证书,是否有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及批准文号,成分是否适合自身肤质,要根据自己的皮肤情况再决定是否使用,同时,消费者要对美容效果有合理预期,面对美容机构承诺的疗效,要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出现纠纷责任归属不清,维权困难。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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