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泉州台商投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泉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泉台森防灭指〔2025〕4号)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全区林区从2025年3月24日起至4月15日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违者将依法依规给予严惩。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火情举报电话:27398830。
特此通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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