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东园镇阳光村卫生所、东园镇秀土村卫生所)
时间:2025-01-24 16:07 浏览量:

  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医疗机构地址

1

东园镇阳光村卫生所

PDY00135435052112D6001

东园镇阳光村商品街32-1号

2

东园镇秀土村卫生所

PDY00130335052112D6001

东园镇秀土村秀土252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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