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情况的公示(2025年第一批)
时间:2025-01-17 10:40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等文件规定,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经申报审核,泉州市华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1家企业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1名,拟给予补贴金额:653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17日开始,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民生保障局反映。公示电话:27390571(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用人单位(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2025年第一批)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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