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鼓励招工引才十条工作措施的通知》(泉人社〔2019〕69号),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当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给予每家企业5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
福建泉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亲清家园”平台申请“企业用工需求对接一次性劳务补助(自行外出招工类)”,经审核,该企业于2024年10月25日到长沙湖南大学参加福建省2024年高层次和紧缺人次招聘活动,符合补助条件,拟发放一次性劳务补助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民生保障局反映。
公示电话:27398854(区民生保障局办公室)
27390571(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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