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泉粮行〔2016〕148号)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制定2024年度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我区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全区共抽检原粮、大米、食用植物油共计11批次,合格1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区级储备原粮抽检5批次、合格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区级储备大米抽检2批次、合格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区级储备食用油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餐桌污染”专项抽检3批次(其中“放心粮油”性质1批次)、合格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二、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2号令)、《福建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细则》、《泉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日常质量监管工作。
附件:2024年第三季度全区粮油质量抽检及“餐桌污染”专项抽检情况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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