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监管相关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4-04-12 15:11 浏览量:

泉州市东江科技有限公司等52户企业:

我局在日常巡查和监管中,发现你等52户企业(名单详见附件)截至本通告发出之日,连续超6个月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连续三年未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以及6个月以上未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现责令你等52户企业10日内到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我局拟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52户企业详细名单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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