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泉州佳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时间:2024-01-1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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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医疗机构因主动申请注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泉州佳禾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PDY80006835052117P4302
医疗机构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南北大道777号医学交流中心1-2层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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