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9-09 18:2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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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闽知发〔2022〕29号)文件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报送材料标准

(一)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下载后不得更改模式,严格按照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文件要求;

2)附件(内含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PDF文档);

(二)“推荐参评第24届中国专利奖项目信息表”(附件2,文件命名:项目信息表);

(三)企业应将项目建立一个文件夹(必须是非压缩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内含申报书、附件、授权公告文本三个独立文件)。

(四)所有材料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以“申报单位全称”(如XXXX公司)命名,发送至qztsztk@163.com。

以上材料均需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请具体申报单位不要直接将材料报送省市局。

二、其它事项

(一)申报材料、表格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http://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下载。需要备案认定专利密集型产品的,请登录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具体备案流程可参考网站上的《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公共平台操作手册》。

(二)通过市局推荐申报的,企业应在9月16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监管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企业应在10月8日前将所需材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监管科,联系人:刘嘉彬,联系电话:27559322。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申报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附件:《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推荐参评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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