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医疗机构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日期 |
1 | 泉州台商投资区奕妃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案 | 泉州台商投资区奕妃美容店 | 92350521MA354LF01T | 许粘 | 泉台卫(公)罚〔2022〕001号 | 泉州台商投资区奕妃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其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1000)元 | 2022-07-05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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