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的要求,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从7月中旬组织开展2022年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2年7月中旬至8月底。
方式:现场检查,主要包括听取基本情况介绍、材料核查和实地查看等。
二、检查人员
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两名以上(含两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
三、检查对象
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检查,其余社会组织从区级社会团体(不含志愿服务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录库中各按5%随机抽取,共抽取16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基金会1家、志愿服务组织6家(名单见附件)。
四、检查内容
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规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其他检查内容。属于行业协会商会的,还将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检查结果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对外公布,请各有关社会组织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不得弄虚作假。抽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处理;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二)检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各有关社会组织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反映。
联系人:陈美萍 联系电话:27398827
附件:1.2022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区级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单;
2.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对区级社会团体双随机抽查表;
3.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对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双随机抽查表;
4.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对区级基金会双随机抽查表;
5.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对区级志愿服务组织抽查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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