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平台线上运行》的登记公告
时间:2021-09-07 10:03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管理平台线上运行》的登记公告

 

为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信息支撑,切实提高第三方机构执业质量和水平,保障《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实施,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平台)于2021年8月1日起上线运行,本着自愿填报原则,第三方机构从即日起可进行登记为做好信用管理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用管理平台功能

信用管理平台是财政局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进行监管的重要载体,也是财政局以及其他绩效评价委托方(以下简称委托方)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的重要信息支撑。主要功能是采集和展示第三方机构有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向委托方和社会公众提供第三方机构的信息查询便利。委托方将通过信用管理平台查询第三方机构相关信息,在遵守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但不把信用管理平台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前置条件和必要条件。

二、信用管理平台信息填报

(一)填报对象。提供预算绩效评价服务,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评价对象的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究所、高等院校等。

(二)填报内容第三方机构相关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主评人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合作专家信息、其他绩效评价从业人员信息等。根据信用管理平台要求,还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填报方式统一在财政部门户网站http∶//www.mof.gov.cn主页“专题专栏”中的“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上填报。填报前,需自行完成用户注册。

(四)财政审核。区财政局对在平台上登记的第三方机构信息完成初审,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要素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含有敏感字眼或涉密内容,是否属于填报对象范围等。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提交省财政厅,省财政厅进行复核和终审后提交财政部进行汇总,提供委托方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特此公告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21年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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