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百日攻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询价公告
时间:2020-03-24 10:46 浏览量:

 

 

根据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以询价方式对我区2020年“百日攻坚”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任务进行外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报价机构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组成。

2、本次询价的总预算金额为不超过4.5万。检测机构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见附件一)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局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将被记入不诚信检测机构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验检测采购活动。报价包含购样费用。报价需参考《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检验检测项目遴选机构统一目录价格》(闽食药监财函[2014]504号),所有项目不得高于其中定价,也不得以低价恶意竞争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报价时各单位要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并密封后于2020年3 月30日当天下午3点前报送至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再受理。

4、各单位应对所报书面材料及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如报送虚假资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本年度承检资格,同时通报省局和检验机构主管部门。

5、检测机构到企业开展检测工作任务每次不得少于2人,抽检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停止抽检任务,取消该机构以后参与检测的资格。

6、检测机构中标后,按照我局抽检任务安排,完成抽检任务,节令性食品检测结果必须节前报送我局。

7、检测机构抽检任务完成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提供准确检测结果,检测报告中如有遗漏检测项目、改变检测项目、严重错误项目等情况,今后该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局组织的任何检测采购活动。

8、在检测项目品种相同情况下,为保证抽检活动的质量,中标评判标准(如: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第二高者中标等)将在现场通过会议研究、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并公布。并在现场逐一拆封各报价单位递交的密封报价函,根据中标评判标准确定并公布中标单位(如有报价相同者,再经会议研究或随机抽签等方式确定最终中标者)。

9、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泉州台商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科,罗伟鹏,电话:2755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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