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5日起,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不再仅限于直系亲属,扩大到其他已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都可加入家庭共济账户。
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怎么来的?
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
3.在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
4.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
5.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6.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
一图看懂如何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及使用家庭共济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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