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累计缴满15年,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此次是台商区2011年以来第10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2011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80元。值得一提的是,叠加失地农民保障金后,台商区的待遇保障水平位居省市前列。其中,失地比例在70%以上的城乡居民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600元,失地比例在30%—69%的每人每月最低可领取330元。目前,台商区已将2.63万人纳入失地农民保障金发放范围,其中失地比例在70%以上的占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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