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泉台管市监处〔2020〕38号 | 泉州昌盛发酒业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保存进货凭证、未建立销售记录制度案 | 泉州昌盛发酒业有限公司 | 913505210967541724 | 张庆花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未保存进货凭证、未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予以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5月6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5月8日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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