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12 16:31 点击量: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政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筹备组、广电分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防范触电事故的统一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要求,有效保障我区涉电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坚决防范触电等事故的发生,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的通知》(2018〕18),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积水触电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对重点涉电公共设施的摸排,掌握全区重点涉电公共设施底数,排查存在的隐患,并进行整治,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减少积水触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对象

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信号灯、治安视频监控、路灯、景观灯、广告牌、公交站亭、喷泉、通讯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等公共设施(场所)和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的摸排整治。

三、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私自开挖电缆沟、私接线路等行为,配电柜(室)周边存在坑洼、积水、堆放可攀爬物品等问题,确保常设安全警示标志规范清晰及自动保护装置安全有效。重点检查各类用电设施是否按要求进行电线套管,电线是否老化,是否按要求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是否存在电线破皮,插座、刀闸损坏和私拉乱接等现象。

四、任务分工

(一)惠安县供电公司负责产权范围内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户外车用充电桩的摸排整治,严防重要用电设施建在积水点。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视频监控的摸排整治。

(三)区交警大队、市政公司负责信号灯的摸排整治。

(四)区城市管理分局负责城市路灯、景观灯、城市广告牌的摸排整治,加强内涝点、易积水点的排查

(五)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市政排水管网的疏导,加快暴雨积水排出,从源头减少触电的可能性;负责公路沿线广告牌和公交站亭的摸排整治以及小区路灯和小区喷泉的摸排整治。

(六)市场监局负责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的摸排整治。

(七)区电信分公司、移动公司筹备组、广电分公司负责各自范围内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的摸排整治。

(八)惠安县联通分公司、铁塔分公司负责各自范围内线路配套用电设备的摸排整治。

乡镇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进行摸排整治,并将相关数据汇总至区安办;同时各乡镇要负责乡村路灯、景观灯、广告牌以及小区以外公共区域喷泉的摸排整治。

五、整治阶段

(一)摸排宣传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排查摸底工作,填写《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详见附件1);要采取针对性宣传教育措施,大力开展触电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护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公共媒体发送《积水防触电宣传提醒手册》(详见附件2)等安全用电提示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和市民主动自查自改电气安全隐患,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要引导市民正确应对触电事故,避免盲目施救,触电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直接接触触电者,并及时呼叫120急救中心。

(二)整改治理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严格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电线老化情况和涉电公共设施是否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等进行整治。

(三)巩固成效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区安委会将结合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对各有关单位关于积水触电事故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巩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并给予适当的加分;对一些推诿扯皮,工作进度缓慢,开展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涉电公共设施摸排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涉电公共设施摸排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决杜绝麻痹和侥幸心理,深刻吸取内外相关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坚决防范触电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有关单位要加强触电事故预警,强化部门联动,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提出防范要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介作用,引导相关人员落实恶劣天气条件下避险和防范触电措施;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普及强对流天气、强降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下涉电安全常识,提升市民防范能力,避免暴雨天气涉水出行;要加强值班值守、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事故,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三)做好统计报送。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对《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进一步细化,制定符合自身的摸排表;同时要分别于9月12日、10月25日、12月16日前上报积水触电事故预防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联系人:邓志鹏;联系电话: 27559733,电子邮箱:a27398830@126.com。

 

附件:1.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

2.积水防触电宣传提醒手册

 

 

 

 

                     泉州台商投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重点涉电公共设施排查摸底表

序号

公共设施/场所类型

摸排

数量

发现隐患问题数量

隐患问题整改数量

安装漏电保护器个数

印发宣传手册份数

宣传教育对象人数

 

 

 

 

 

 

 

 

 

 

 

 

 

 

 

 

 

 

 

 

 

 

 

 

 

 

 

 

 

 

 

 

 

 

 

 

 

 

 

 

 

 

 

 

 

 

 

 

 

 

 

 

 

 

 

 

 

 

 

 

 

 

 

 

备注:公共设施/场所类型主要包括:电缆、地下电缆沟、户外配电柜(室)、信号灯、治安视频监控、路灯、景观灯、广告牌、公交站亭、喷泉、沿街店面商家外接用电设备设施和其他

附件2

积水防触电宣传提醒手册

 

    1、不要靠近电力设备。多雨潮湿的天气,电气设备绝缘性能下降,人体的电阻也相对降低。因此,在户外行走时不要靠近电力设备,更不能在供电线路和变压器下避雨,因为大风有可能刮断架空电线,雷击和暴雨也容易引起裸线或变压器放电。同时,应尽量避开电线杆的金属材质斜拉线,因为拉线上端离供电线路较近,恶劣天气里有可能使拉线带电。

2、不要在紧靠供电线路的高大树木或大型广告牌下停留或避雨。大风一旦将树枝刮断或将广告牌刮倒,就很可能将紧靠的电线砸断或搭在电线上。人体一旦接触那些被砸断的电线以及被淋湿的树木或金属广告牌,都容易引发触电的危险。

3、不要触摸电线附近的树木树木长高后,电线已经被树木的树冠包围,且电线经过长时间的摩擦可能存在绝缘层破损的情况,遇到雷雨大风时,树木和线路之间相互碰撞、摩擦,会导致短路、放电。

4、不要趟积水。外出时尽量选择没有积水的路段行走,如必须蹚水通过,一定要观察附近有没有用电、供电设备,有没有供电线路断落积水中,避免水体导电而产生触电事故。如果发现供电线路断落在积水中,千万不要自行处理,

应当做好记号提醒其他行人不要靠近,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紧急处理。

5、无绝缘防护不随便救人。一旦发现有人在水中触电倒地,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棒、竹棒以及干布等绝缘物体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不能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体去拨开电线,未脱离电源前也不可直接接触触电者,以防自身触电。

6、遇电线掉落应单腿跳跃离开。万一电力线恰巧断落在离自己很近的地面上,不要惊慌,更不能撒腿就跑。这时候应该用单腿跳跃着离开现场,否则很可能会在跨步电压的作用下使人身触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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