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时间:2022-08-22 19:43 浏览量:

一、机构设置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为副处级。

二、主要职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党工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以上工作的领导。具体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市场和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以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协助指导辖区内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同城快送监管职责。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承担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指导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组织质量事故调查,配合上级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协助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配合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委托市计量所出具计量仲裁检定证书。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指导协调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工作。指导、规范全区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与检验检测活动,按照要求配合做好认可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等相关前置服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区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知识产权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负责农贸市场规范化运营、安全生产工作。

(十九)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所属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二十)按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分工

高结山(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局工作。

詹伟斌(党委委员、四级调研员):分管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陈文彬(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分管综合行政、应急管理、绩效考评、综治平安建设、药品监管工作;挂钩联系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朱文礼(党委副书记兼纪检委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分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场主体、招商引资工作;挂钩联系区非公有制企业协会;挂钩联系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温光华(党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分管食品监管工作,执法办案工作;负责区食安办工作;挂钩联系百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林腾远(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质量强区办工作;挂钩联系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国平(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政策法规、知识产权、物价监管。

陈汝端(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及12345平台、农贸市场管理等工作。

曾志彬(一级主任科员):分管群团、工会、青年、妇女工作。

王玉川(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分管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区非公有制企业协会;负责局党委交办的各类专项行动。

四、下设科室

(一)综合科负责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承担机关文电、印信、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信息化、新闻宣传、绩效评估、效能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提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后勤管理,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人:陈银江  联系电话0595-27559313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事权划分。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

负责人:陈玉韵 联系电话:0595-27559321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指导、监督、协调机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有全区性影响和跨区域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负责拟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规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有关的案件线索、案管系统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负责人:苏仲鸣 联系电话:0595-27559315

(四)市场主体监管科指导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外商投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应用。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协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承担价格监督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拟订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指导协调查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上级反垄断调查,指导辖区企业在境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承担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监测。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方法,并组织指导实施。依法管理拍卖行为、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和开展各类专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合同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承担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协调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护知识产权政策,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指导协调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承担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福建省专利奖、泉州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辖区农贸市场的行业管理。

负责人:朱艳红 联系电话:0595-27559322

(五)食品监管科。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做好食品风险监测。组织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和考核考评工作,统筹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苏长安 联系电话:0595-27559713

(六)药品监管科。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及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化妆品国家标准。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检验计划。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负责人:章琼姿 联系电话:0595-27559712

(七)特种设备和质量监管科。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指导全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配合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指导协调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担台商区质量强区办日常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负责区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配合做好缺陷产品召回、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等制度。组织实施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部门和辖区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协助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委托市计量所出具计量仲裁检定证书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组织实施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认证工作发展规划,按照授权监督管理全区认证工作,组织辖区内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查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等相关违法行为。

    负责人:郑永阳 联系电话:0595-27559319

五、下属事业单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负责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市场开办者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安全巡查和防范管理措施。履行国有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做好国有农贸市场的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卫生、安全。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对涉及商品(产品)、服务的咨询、投诉、举报事项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承担消费维权工作,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苏仲鸣 联系电话:0595-27559315

六、派出机构

    设立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1.洛阳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洛阳镇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蔡剑智 联系电话:0595-87481549  

2.东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东园镇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0595-87580315

3.百崎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百崎乡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碧祥 联系电话:0595-27552315

4.张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张坂镇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祖接 联系电话:0595-87511942

、办公时间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方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科,电话:0595-27559311。

九、办公室地址

泉州台商投资区杏秀路泉州台商投资区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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