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表格解读
时间:2024-12-30 15:27 浏览量:
就业见习办理流程
(离校两年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
第一步 申请见习 毕业生、审核部门

一、毕业生先向审核部门报送如下材料,申请参加见习。

注意:核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材料:1.《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申请表》(毕业生签字);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3.毕业证书复印件;4.福建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登记失业)。

二、审核部门联合社保中心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于三个工作日之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者。

第二步 开始见习 审核部门、毕业生、见习单位

一、审核部门于五个工作日之内,组织符合见习人员条件的毕业生与其意向见习单位对接面谈。

二、见习双方达成见习意见的,当场签订见习协议书,约定见习期限(见习起始时间从保险生效之日起算)、见习岗位等。

三、见习单位于签订当日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性。

第三步 申领补贴 审核部门、见习单位

注意:见习期限必须满3个月及以上不能超过12个月。

一、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需向审核部门报送如下材料、申领见习补贴。

材料:《泉州市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泉州市就业见习协议书》、《泉州市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以银行转账流水等作每月发放生活补助的凭证)、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在福建省各级人社部门登记失业)、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等

第四部 发放补贴 审核部门、见习单位

一、审核部门对见习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原件收复印件),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二、见习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发放至见习单位对公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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