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各级党委和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泉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的通知》(泉人社规〔2024〕3号)制定台商区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劳动防护措施并提供见习期免费住宿,认真做好传帮带,切实帮助见习人员通过见习提升就业技能。
加强见习人员安全管理,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在岗职工和从业人员,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未办理保险,不享受政府见习补贴,有关责任由见习单位承担。
个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优先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就业、无办理过社会保险,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
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距离开始见习的时间在16-24周岁之间的失业青年
见习期限:3-12个月
补贴标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0%先行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2022年4月1日起泉州台商投资区执行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月,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对象(见习单位和个人)提交“报备材料”;
2.见习人员资格审核;
3.确定见习活动开始时间;
4.就业见习检查指导;
5.见习期满;
6.申报对象(见习单位和个人)提供“补贴申请材料”;
7.审核补贴申请材料;
8.补贴资金公示;
9.按相关财务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见习活动申报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活动申报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申请表》
3.《就业见习承诺书》
(二)见习期满补贴材料
1.《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表》
2.《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考核鉴定表》
3.见习单位支付见习学员生活补贴明细账(银行交易流水)
4.《泉州台商投资区就业见习协议书》
5.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发票凭证
6.见习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失业登记佐证材料)
7.身份证(复印件)
8.毕业证书复印件(失业青年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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