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等规定,区民生保障局起草《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并于2024年8月26日正式印发,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梳理,并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布,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法授权、统一公布、动态更新、有效管理。
二、文件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一)《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政府令第219号)。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简要阐述主要的制度设计和内容。
本文依据《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泉台管办发明电〔2024〕5号)要求,为加强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拟定,具体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公布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
第二部分是公布对2023年12月31日前,以我局名义发布的宣布失效(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数量,说明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三部分是附件,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文件的实施时间是什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自2024年8月26日起施行。
-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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