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台管办规〔2022〕3号)等文件精神,支持企业抓生产、抢订单,加强节后返泉返岗服务保障,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我区经济建设,确保一季度“开工稳、开门红”。
二、制订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稳产促就业起跳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182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稳产促就业起跳措施的通知》(泉人社文〔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通知》。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包括三条措施:1.省外老员工留区过年补贴;2.见证补贴;3.春节期间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四、执行时间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措施已经明确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责任单位另行制定。
五、解读机关
《通知》解释工作由区民生保障局、区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承担。
六、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区民生保障局 小朱 27390571
区财政局 小陈 27398867
区科技经济发展局 小王 27398882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联合承办 访客数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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