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发放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相关补贴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我区《关于鼓励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就地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通知》要求,鼓励引导省外务工人员留区就业,对2021年春节期间留在台商区的省外务工人员发放岗位年金一次性补贴、持证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
二、制定依据
1.《关于鼓励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就地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台管办﹝2021﹞3号);
2.《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通知》(泉台管民生〔2021〕19号);
三、主要目标和致力解决的问题
目标任务:鼓励引导省外务工人员留区就业,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就地过年。
致力解决的问题:一是为就地过年的省外务工人员依据养老保险缴交年限发放一次性岗位年金。二是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享受见证补贴政策,发放持证补贴。三是1月1日-3月31日,对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务工的劳动者(含外地来泉务工人员、台港澳胞在泉就业人员)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列入人社部门公布的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机构目录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下简称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开班时间为准),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发放技能培训补贴。
四、主要内容
(一)岗位年金
1、发放范围
为鼓励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就地就业,助力我区经济建设,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对2021年春节期间留在台商区的省外务工人员发放岗位年金一次性补贴。
2、发放条件
申请岗位年金一次性补贴的对象须是在台商区工作的非福建籍务工人员(以身份证户籍地址为准),2021年2月份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正常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3、发放标准
在台商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交1-36个月补贴300元、37-48个月补贴400元、49-60个月补贴500元、61-72个月补贴600元、73-84个月补贴700元、85-96个月补贴800元、97-108个月补贴900元、109个月及以上补贴1000元。在台商区工作累计年限由区社保中心查询申请人在台商区企业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累计月份计算。补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4、申报程序
(1)申请时间:2月12日—3月12日。
(2)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人员通过“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亲清家园”平台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和本人2月12日-24日(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十三)之间任意一天的“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3)审核发放:由区民生保障局开立专户,用于支付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岗位年金一次性补贴。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区社保中心做好审核工作,加强申报材料审查。重点审查申领对象资格、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交月份,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对于发现存在冒领骗领行为的个人,区民生保障局将按照规定推送“亲清家园”政务失信平台予以曝光,两年内不能享受掌上办事信用承诺制等各项便利措施,取消三年内惠民资金个人申请资格,并追回冒领骗领的补贴款项。
(4)申请流程图解







(二)持证补贴
1、发放范围
为鼓励省外务工人员“留新区过新年”就地就业,助力我区经济建设,共享城市发展成果。对2021年春节期间留在台商区的省外务工人员,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享受见证补贴政策,发放持证补贴。
2、发放对象
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30日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劳动者,需满足取证前已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
2020年7月1日起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劳动者(考证视同实名制登记)。
注:补贴申请受理期为取证6个月内,根据闽人社文〔2020〕39号精神,疫情期间证书补贴申请期限6个月期满的延长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内(取证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3、发放标准
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1000元。
紧缺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工(五级)每人9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3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950元;技师(二级)每人2600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39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1300元。
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4、申报程序
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现场申请:本人携带身份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应银行卡复印件,到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劳动保障科办理(泉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办公大楼106室),经办人从系统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名确认。
(三)技能培训补贴
1、发放范围
1月1日-3月31日,在泉州台商投资区务工的劳动者(含外地来泉务工人员、台港澳胞在泉就业人员)参加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省级重点以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及列入人社部门公布的承担补贴性培训项目机构目录的职业培训机构、企业(以下简称机构)组织的就业技能培训(以开班时间为准),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2、发放条件
享受培训补贴的劳动者,须在我市各级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可委托机构统一办理,已实名制登记的,无须重复登记。
采取线下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培训,培训课总
课时不少于2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其中理论课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60%,线上培训课时不超过理论课课时的60%。疫情防控期间培训班可延长至45天内完成,其他事项仍按照泉人社文〔2020〕79号、泉人社文〔2020〕120号、泉人社文〔2020〕123号执行。
3、发放标准
按1000元给予个人补贴,紧缺工种按1300元给予个人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4、申报程序
申请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提交申请:机构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zypx.fjrst.cn),向“泉州台商投资区人社局”提交申请。机构账号由人社部门统一开通,开通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机构在开班5个工作日前,通过省级平台申报培训方案,培训过程中,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参训学员银行账户信息),系统比对实名制登记情况,并自动识别是否紧缺工种或五类人员等信息,生成补贴标准,审核操作流程参照企业职工培训项目。
申请材料:培训结束后,线上培训平台须向申请补贴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1)线上学习情况汇总表(加盖线上培训平台公章)。表格内容应包含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学习开始至结束时间、学习工种(或总课程名称)、学习分钟数、学习课时(按每课时45分累计计算)、考试成绩、学员照片。(2)学员个人学习明细表。表格内容应包含学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每门课程名称及学习开始至结束时间、学习分钟数、学习课时、学习过程中随机抓拍人脸照片(每课时至少2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征求区社保中心意见,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正常缴纳社保”修改为“在泉州台商投资区企业正常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在台商区企业社保累计缴交”修改为“在台商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交”。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519020001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