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3-0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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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维护管理机制。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的通知》(泉环保〔2020〕 3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0年3月5日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的通知》(泉台管环土〔2020〕44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解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施闲置、荒废等问题,规范运维,促进我区已建或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确实发挥治污实效,确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二、制定依据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的通知》(泉环保〔2020〕 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试行)》主要内容
《管理规定》共有条款23条,主要内容有:(一)制定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和运维管理的原则;(二)规定了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民生保障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职责;(三)建立“六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四)建立完善以第三方专业运行维护管理为主、村镇自行管护为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模式,规定设施运行维护要点和运行维护人员基本要求;(五)资金保障方面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六)考核事项等。
(二)《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由4部分组成,分别为考核对象与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时间、考核等次,同时制定考核评分表。考核对象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水务公司,考核内容从管理制度、工作实效、社会评价及加分内容做了规定,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四、管理规定和考核方案的实施年限
《管理规定》和《考核方案》于3月5日起正式实施,试行实施2年,届时将总结实施经验,完善相关规定。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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