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骨灰安放管理,有效跟踪掌握骨灰去向,规范骨灰处理行为,强化源头治理,我局于2020年7月3日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骨灰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骨灰安放管理,有效跟踪掌握骨灰去向,规范骨灰处理行为,并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殡葬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协助丧户合法合规安放骨灰,确保将违规殡葬消除在事前、化解在源头。
二、制定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骨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惠丧俗改革办〔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严格规范骨灰安放方式
凡是我区户籍居民死亡遗体在惠安县殡仪馆火化及外县市火化骨灰取回的,家属领取骨灰后,应严格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安放(葬):
1.安放(葬)于经批准建设的骨灰楼堂以及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等骨灰存放设施;
2.政府或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法进行处理;
3.其他合法处理方式。
尚未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应将骨灰寄存在惠安县殡仪馆骨灰堂(公墓)。
(二)严格落实骨灰领取承诺制
1.我区户籍居民死亡后,家属应与户籍所在村委会签订《泉州台商投资区骨灰领取承诺书》(下面简称《承诺书》),如实填报《承诺书》有关信息,并严格按照承诺事项执行,违反所作承诺事项的将纳入殡葬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各乡镇、村要规范《承诺书》填写格式,对填写内容要严格把关。
3.家属凭《承诺书》到惠安县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业务,《承诺书》一式两联,分别由殡仪馆、村委会保管。家属办理遗体火化时须将《承诺书》第一联单交由惠安县殡仪馆建档,办理领取或寄存手续,未能提供《承诺书》的,骨灰暂由殡仪馆寄存保管。
(三)切实加强骨灰安放监管
1.建立死亡人员骨灰去向跟踪管理机制。
①信息共享。由惠安县殡仪馆每天梳理次日全区死亡人员火化预约名单给区民生保障局,区民生保障局再反馈给各乡镇,以便跟踪骨灰去向;且尚未建设公益性骨灰楼堂(公墓)又未按承诺将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楼堂(公墓)等合规殡葬服务设施的,由区民生保障局核查后反馈各乡镇。
②跟踪管理。各乡镇要加强殡葬监管引导,制定巡查跟踪机制,在收到死亡人员火化信息后,立即通知殡葬信息员或相关村干部对死亡人员骨灰去向进行跟踪核实,并填报《死亡人员骨灰去向跟踪表》;各乡镇比照户籍死亡人员火化名单或骨灰寄存证以及与家属签署的《承诺书》事项,如发现不按承诺安放骨灰的,应及时制止和处置违规安放(葬)骨灰行为。
③建立档案。各乡镇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死亡人员骨灰管理档案。骨灰管理档案须包括骨灰去向跟踪表、现场核对照片等内容;同时,全面做好安放骨灰的各村骨灰楼堂(公墓)骨灰安放登记建档工作,对现存放骨灰进行逐一统计登记。
④季报制度。按照《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民生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殡葬监管机制的通知》(泉台管民生〔2020〕40号)文件要求,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骨灰去向跟踪季报制度,并及时报送殡葬监管引导信息汇总表。
⑤项目迁坟。涉及项目建设坟墓迁移,需将骨灰安置到经批准公墓或骨灰堂内,不得散埋乱葬。
⑥履行职责。惠安县殡仪馆在丧属办理火化手续时,应第一时间告知骨灰安放(葬)有关规定,在骨灰装入骨灰盒后,须用骨灰盒专用防伪标识,防止骨灰在送往骨灰堂安放途中被掉包,负责骨灰寄存在殡仪馆骨灰楼(公墓)的管理服务工作。全区各骨灰堂在办理骨灰寄存时,发现防伪标识损坏,应立即进行检验,发现骨灰盒内的骨灰去向不明、流失,须及时查明原因,并上报各乡镇民政办及区民生保障局,采取措施,及时追回骨灰。
2.强化骨灰安放常态化检查和督办机制。为推动死亡人员骨灰跟踪管理工作落实,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骨灰堂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骨灰堂出现骨灰流失“二重葬”的,一旦发现,应追回骨灰,并追究殡葬信息员和相关领导责任,责令其整改,未能整改的将暂停或取消该骨灰堂的寄存资格。区民生保障局将不定期对全区各乡镇的骨灰安放情况开展抽查,督查各乡镇跟踪管理工作落实和骨灰安放情况,并将违规情况进行通报。对将火化后骨灰“二重葬”的,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加强督办,将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乡镇列入重点问题乡镇,限期进行专项整治。年底,区里将把骨灰安放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考核指标。
(四)强化殡葬信息员队伍作用发挥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健全农村殡葬监管机制的通知》文件,并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殡葬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建立镇村殡葬信息员联络制度。各乡镇、村要积极主动获取和报送丧事信息,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引导,宣传文明节俭办丧,协助丧户合法合规安放骨灰,确保将违规殡葬消除在事前、化解在源头。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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