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婚事新办及文明治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30 11:09 浏览量:
       为破除婚丧陋习,治理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发展,我局于2020429日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婚事新办及文明治丧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破除婚丧陋习,治理婚丧事宜大操大办,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发展,完成我区强基促稳“乡风文明”示范创建专项行动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明乡风建设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依据

1. 《泉州台商投资区“强基促稳”三年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泉台委办〔2020〕19号)

2.《泉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文明乡风建设专项小组工作方案》(泉委宣〔2019〕48号)

3.《2020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方案》(泉台移〔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一)倡导婚事新办,推进婚俗改革

1.加强婚事新办宣传引导。以区婚姻登记窗口和各村作为宣传主阵地,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利用电视视频、LED屏幕、宣传栏、文化墙或向新人发放倡议书、承诺书、新婚贺信等,引导新人认识婚姻登记才是婚姻关系的实质,无论多么隆重的婚宴都只是婚姻的一种外在形式,并主动参与婚俗改革,践行“婚事新办、婚事简办”。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和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积极作用,共同搭建平台,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等主题实践活动,宣传婚姻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营造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婚嫁新风尚。

2.拓展婚事新办服务保障。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开展免费结婚颁证服务,不断丰富颁证形式和内容,鼓励新人用严肃、喜庆的颁证仪式取代盲目攀比的豪华婚宴。利用“2.14”“5.20”“七夕”等特别日子举办或配合群团组织开展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等公益活动,推行名人志士证婚、颁发纪念证书,让新人们接受全社会的关注和祝福。创新婚宴举办方式,推广东园镇溪庄村做法,鼓励村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等场所,为村民举办婚宴提供便利;有条件的还可建立婚宴服务队,明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推出一批简朴、时尚、受群众欢迎的婚庆礼仪服务项目,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简约婚礼。

3.推动婚事新办措施落地。严格执行《泉州台商投资区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泉台委办〔2018〕84号),落实事前报告、承诺制度。党员和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班子示范带头,积极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广泛参与。加强村红白理事会对农村婚介机构和农村“媒婆”的管理,引导群众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防止婚宴大操大办。村强化婚宴简办的约束力,加强宴席时间、人数、桌数、礼金等内容监督管理,推行宴席套餐制、人情随礼封顶制,倡导非亲人员不收礼。

(二)倡导丧事简办,推行文明治丧

1.减时长减人数减阵头。治丧一般不超过3天,最长不超过5天(非正常死亡除外)。非至亲人员一般不随丧礼,不参加葬礼,提倡通过电话、微信致哀,提倡单位同事派员参加。出殡“阵头”一般不超过3阵,不得请“哭丧队”等“伪孝”类丧仪服务;花圈、花篮、挽匾不超过15个。

2.定场所定路线定流程。提倡乡镇、村基层组织设置公共办丧场所,引导群众定点开展办丧活动。鼓励城乡居民到殡仪馆集中办丧,确需在所在地举办的,应与当地村委协商,安排在村区域性、共享型的办丧场所,没有区域性、共享型的办丧场所的,应取得周边邻居的理解支持,且尽可能选择空旷平坦、人流密度较小的区域办丧,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出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学校机关、广场公园、商超集市、车站等重要公共场所及周边搭设灵棚、暂置灵柩、摆放花圈或抛撒、焚烧祭祀品。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村基层组织合理规划出殡线路,路线一般不超过500米,控制出殡车辆,避免大范围送殡队伍通过核心区主次干道;禁止沿途抛撒纸钱、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以高分贝音量扰民。严禁以守灵为由非法聚众赌博;治丧结束后,一般不办“答谢宴”,确需操办的,膳食从简;倡导丧后纪念日(如7日、49日、百日、对年、三年等)以文明祭祀的方式进行,不得大操大办。

3.规范民间治丧“一条龙”服务。引导村推选乡贤、能人加入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加强对民间治丧“一条龙”服务的规范管控,治理丧事大操大办。联合公安、卫健、物价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殡葬黑中介乱收费”“高收费”“欺诈消费”“强制消费等行为。

4.推进文明治丧惠民政策落地。5月1日起在全区开始实行基本殡葬费减免政策;各乡镇、村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文明治丧基本殡葬服务费发放制度,促进移风易俗,推动殡葬管理改革工作,严格程序,规范管理,确保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

5.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监管机制。认真落实《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民生保障局关于健全农村殡葬监管机制的通知》(泉台管〔2020〕40号)文件,各乡镇要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殡葬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建立镇村殡葬信息员联络制度,各乡镇、村要积极主动获取和报送丧事信息,第一时间上门慰问引导,宣传文明节俭办丧,协助丧户合法合规安放骨灰,确保将违规殡葬消除在事前、化解在源头。

6.注重丧事简办宣传引导。利用清明节、冬至等传统节日及日常宣传时机,运用报纸、电视、新媒体推文、横幅、LED广告等形式,加大对“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的宣扬,引导广大群众践行正确的文明治丧观,树立“生前敬老孝老、逝后节俭送终”的新风尚,自觉做到丧事简办。

7.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加强骨灰去向跟踪管理,持续推进违建坟墓摸排整治,建立遏制违建坟墓的工作格局。完善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公益性公墓和骨灰楼(堂)建设步伐,补齐殡葬服务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大力推广花葬、树葬、草葬、壁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落实婚事新办及文明治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强基促稳中大力推进移风易俗,针对各乡镇婚丧陋习治理、婚丧习俗改革等问题,要研究成因,制定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2.密切部门协作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牵头落实婚事新办及文明治丧工作,加强部门联动,与相关部门协同执法,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治理婚事丧事大操大办的行为,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全面展开。

3.发挥自治作用督促村进一步推进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将红白事操办条款细化、量化、标准化,做到务实、具体、可操作;指导村加强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组织章程和各项制度,通过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推动婚丧习俗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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