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02-12 15:21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政策解读

 

近日,我局修订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救援预案》),现对《救援预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救援预案》是为提高我区住建系统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切实抓好这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积极发挥制度的作用,我局修订完成《救援预案》,经多方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现正式印发。

  二、《救援预案》主要内容

  《救援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预警级别、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置、物资和设备、善后处理工作、信息发布、资金保障、培训、应急队伍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演习、奖励与责任追究、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实施时间等15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对《救援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详细说明。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对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泉州台商投资区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部分:预警级别。依据危害程度由大至小将安全事故划分为4个等级,并依此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进行预警。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与紧急处置。对各个等级的预警响应及处置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第五部分:物资和设备。对各类安全事故所需的配备的救援设备及物资进行详细说明。

第六部分:善后处理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进行说明。

第七部分:信息发布。对事故灾难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说明。

第八部分:资金保障。对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来源及准备进行说明。

第九部分:培训。对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施工企业安全责任人员及社会志愿者应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内容培训作出规定。

第十部分:应急队伍保障。由区内建筑业企业组织成立常备抢险救援队伍。

第十一部分:医疗卫生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依托区内各主要医疗卫生机构。

第十二部分:演习。规定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工程特点,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

第十三部分: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应予以奖励获应予以追究责任的情形就行说明。

第十四部分:预案管理与更新。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第十五部分: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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