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2024年3月25日制定印发了《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台商投资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台管办规〔2024〕1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要求,抢抓机遇、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有序推进新型工业化,引领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扶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若干措施》(泉台管〔2022〕28号);
2.《泉州台商投资区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工作方案》(泉台委办〔2023〕12号);
3.《泉州台商投资区贯彻落实各级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泉台管〔2022〕43号);
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办规〔2023〕14号);
5.《泉州台商投资区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若干措施》(泉台管〔2022〕29号);
6.《加快建设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泉政办规〔2022〕8号);
7.《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奖励的若干措施》(泉台管〔2022〕28号);
8.《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泉台管〔2021〕23号);
9.《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泉政文〔2021〕70号);
10.《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市监规〔2023〕7号);
11.《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84号);
1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关于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行〔2021〕9号);
13.《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知发〔2023〕21号)。
三、政策内容
本措施共有7部分的内容,共计23条政策。
第一部分为提升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包括实行龙头企业营收首超奖励1条政策。
第二部分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要包括技改补助、龙头企业转型升级补助、对被认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产品的补助等3条政策。
第三部分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主要包括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研发机构、产教融合型企业进行补助等4条政策。
第四部分为支持中小企业提档升级,主要包括对专精特新企业、小微企业“下转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工业企业产销分离、外资企业设立内资子公司、企业参与军品市场进行补助等5条政策。
第五部分为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主要包括对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行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的补助等3条政策。
第六部分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该部分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政策,包括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促进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服务等4大方面共计13条的措施。
第七部分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该部分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政策,包括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标准创新、支持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民营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等3条政策。
四、注意事项
1.本措施中涉及的优惠政策与泉州台商投资区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本措施自2024年3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4日,具体解释工作由区科技经济发展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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