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http://www.qzts.gov.cn/zwgk/zfxxgkzl/zfxxgkml/xzfg/202004/t20200408_2201364.htm 时间:2020-03-13 11:19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

有效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参考莆田、厦门等地好的做法,2020年3月12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印发《有效应对疫情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台管办〔2020〕13号),以下简称《意见》。

一、《意见》制定背景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持续肆虐,房地产行业作为重点经济发展领域,在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经营等方面受到了较大冲击,对各地经济造成影响较大,多地适时出台多项针对疫情的调控政策,在确保规范市场行为、有效监管预售资金等前提下,开辟办理相关业务的绿色通道,给企业减轻负担,支持其度过难关,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二、《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八条,从支持房地产企业尽早开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管理、放宽资质人员要求、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灵活实施预售资金监管、适当延长许可期限、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行政审批方式8个方面,明确了疫情期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调整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支持房地产企业尽早开工。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加快推进项目工地、售楼部复工,全力协调解决复工存在的问题,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第二部分: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复工复产,要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方案及预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后,方可对外开放。

第三部分:放宽资质人员要求。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事项,部分申报材料允许企业承诺期内补齐到位。

第四部分:调整预售许可审批条件。对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住项目的建设形象进度要求酌情予以下调。

第五部分:灵活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方式。

第六部分:适当延长许可期限。对有效期满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予以延期适当时间。

第七部分:开辟快速审批通道。缩短房地产项目的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

第八部分:优化行政审批方式。推进房屋买卖网签备案、资金拨付、房屋抵押、按揭、产权办证等房屋交易、登记业务线上办理。同时,对《意见》适用期间、解释权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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