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03 17:31 浏览量: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应对疫情影响加大

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全力帮助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有序复工复产、稳定扩大就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代拟初稿,2020326日向区直各有关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区自来水公司、区燃气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202043日经管委会研究通过。

制定依据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起草相关政策并逐步完善。

三、主要内容

本《通知》贯彻落实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共八条,其中第一、三、十条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影响 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市监注〔202069)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制定,第六、七、八、九条参照《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202038)并结合实际制定。

四、意见采纳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通知》已向区直各有关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区自来水公司、区燃气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征求意见,未征集到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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