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区曝光一批消防违法行为案例
时间:2024-05-23 08:58 浏览量:
  为深化落实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泉州台商投资区采取边检查,边警示,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持续把好防火关。
 
01 遮挡消火栓

2024年5月8日,张坂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人员到某木雕工艺厂和某工艺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两家场所都存在遮挡消火栓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张坂镇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2 堵塞疏散通道 

 

2024年4月10日,洛阳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汽车服务部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24年4月14日,东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泉州某耘文化有限公司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24年5月15日,东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泉州市某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某美升木业商行这两家场所都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24年5月16日,东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福建泉州某罗蓝鞋服有限公司存在堵塞疏散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以上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属地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以上单位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03 生产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处建筑内

2024年4月25日,东园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对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场所为一栋一层建筑,一楼部分区域作为生产车间使用,另一部分设有两间员工宿舍(共住有2人),生产区域与住宿区域未进行有效的防火隔离,存在生产场所与居住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共用同一安全出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未采用相应的防火分隔,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第4.3条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东园镇政府决定对某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予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04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张坂镇某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两个防火门闭门器存在故障、楼梯间三盏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因该场所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的行政消防处罚,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量裁》第十三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该酒店经营者处予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壹佰捌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张坂镇某鞋厂进项消防监督检查,发现该鞋厂部分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该鞋厂处予罚款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5 多项违法

  近日,洛阳镇行政执法人员和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检查发现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洛阳镇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针对该公司存在的上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给予该公司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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